有关心理证书新政策答疑2
(1)问:心理咨询不是取消了吗?
答:取消的是心理咨询职业资格的考评鉴定,心理咨询师岗位并未取消。2017年9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通知,心理咨询师未列入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之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2)问:现在心理咨询行业的现状怎样?
答:截止到目前统计我国咨询师持证人员大概是130万左右,但是真正具备上岗能力的比例非常低,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目前的咨询师业务能力层次不齐,咨询师的专业能力不够。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责其纠正并给予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中明确指出整治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规范证书样式,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减少,职业技能项目增加。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做咨询师能力提升培养,让更多的人都能真正的学到东西。
(3)问现在还有相关证书可以考吗?有没有含金量呢?全国通用吗?
答:心理健康是整个社会迫切需要的,为此中国国家培训网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隆重推出心理健康咨询师。
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国家培训网《专业技能培训证书》。根据《职业教育法》规定,该证书可以作为学员的从业凭证;该证书带有防伪标识,其序列号为唯一号码,全国通用,是求职、任职、单位录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证书有效性可通过中国国家培训网http://www.chinatraining.com.cn查询。
(4)问:课程包涵哪些?
答: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与法律、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还有就是课程在涵盖与健康管理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最新理念的同时,尤其突出心理健康咨询师在实际工作中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
(5)问:培训考试后发什么样的证书?
答:
(6)问: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学习这个课程参加考试呢?文件
答:心理健康管理公司、心理咨询中心、养老院(或老年公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健康体检中心、医务工作者、高级健康顾问或从事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及相关的各界人士、心理学爱好者。
(7)问:我可以报考什么样的级别呢?
答:初级
1、满18周岁,中专学历或者在校学生凭借学校证明申报。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中级
1、具有教育学、医学、心理学专业大专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3、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工作一年后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高级
1、具有教育学、医学、心理学专业本科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3、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工作二年后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8)问:怎么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两份
2.蓝底2寸照片三张
3.填写相关报名表一份(办公室填写,或填写电子表)
(9)问:考试时间地点是什么样的?考试形式呢?
答:考试由国家培训网统一组织,由独家授权机构承办,每年的3、6、9、12月份的第三个周末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当次考试未通过者可报名参加同年度内的补考。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及附近高校。
考前培训班90学时,不定期滚动开班。学员可交叉听课,直到学完学会为止,考试前40天截止报名。
(10)问:如果想考完继续提高还有什么培训计划吗?考完后可以给身边的朋友做咨询吗?考完后有就业推荐吗?从事一般咨询需要学习多久?开工作室的话需要些什么?
答:我中心从事心理咨询行业培训已十年有余,目前设立了较为完备的体系,可以联系中心老师027-87398255/87610058 为您量身规划!
(11)问:那为什么要分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证书呀?
答:一方面要防止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一方面又提倡发展职业教育,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所以取消了职业资格,推出了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这是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具体举措。